聘用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招聘公告
受什邡市人民法院、武侯法院委托,成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聘用制法官助理 3名
1、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等相关专业,获得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证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文档处理软件,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2、岗位简介:从事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主要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与审判工作相关的调研、督查、考核、宣传、审判管理及其他综合性事务工作。
岗位二:聘用制书记员 数名
1、职位简介:从事书记员工作,担任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案卷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65字/分钟、准确率95%。
二 招聘录用条件
(一)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
5、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具有良好的司法礼仪、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服务意识强,有较好的亲和力,注重工作效率,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自觉遵守法院审判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 面试
1、面试:由法院具体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 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
六 签订聘用合同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安排至什邡人民法院工作,派遣期限为2-3年,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七 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法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薪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有关补助,合同期内根据院有关规定增加工资,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待遇(个人缴存社会保险部分由个人承当)。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婚假、产假、哺乳假和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八 咨询电话
何老师 张老师 028 85084128 13550137780